關于促進失業人員就業創業相關政策的解讀
解讀方式 | 文字方式 | 生成日期 | 2023-02-1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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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 |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 | 解讀單位 | 中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|
根據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民政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促進失業人員就業創業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〔2022〕69號)要求,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、民政廳、財政廳、中國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制定了《關于促進失業人員就業創業的通知》,結合實際提出了貫徹落實意見,現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:
一、出臺背景
為進一步提升我區失業人員就業服務水平,控制失業規模、縮短失業周期、保障基本生活,結合我區實際,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、民政廳、財政廳、中國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印發《關于促進失業人員就業創業的通知》(寧人社發〔2022〕193號)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。
二、主要內容
(一)建立失業保險待遇快審直發模式。搭建“線上審核”通道,開展社銀合作,通過后臺數據比對,采取“掌上12333”“我的寧夏”APP或微信、支付寶、網上銀行等方式,按時按期向符合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待遇。
(二)暢通失業登記服務渠道。依托寧夏人社一體化信息系統、公共就業服務平臺、“掌上12333”和“我的寧夏”APP等線上線下渠道,廣泛公布登記失業辦理入口等,及時受理登記失業申請。對不符合失業登記條件、超出失業登記年齡但有求職培訓需求的,及時辦理求職登記。
(三)加大創業項目扶持力度。按規定落實稅收減免、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、創業補貼等政策。失業人員參加政府補貼性和網絡創業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的,按規定標準給予創業培訓補貼。
(四)推動技能培訓擴容提質。廣泛開展面向登記失業人員的“訂單式、定向式”“直補個人”和“互聯網+”等培訓,優先開展急需緊缺職業培訓,鼓勵開展新職業工種、新業態從業人員技能培訓,符合條件的落實職業培訓補貼。對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的,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。
(五)及時精準提供就業服務。將就業困難人員、大齡失業人員和失業6個月以上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列為專場招聘活動的重點,為其精準提供崗位信息或零工信息。完善失業人員再就業幫扶機制,對每位就業困難人員精準實施“1311”就業幫扶措施(至少提供1次職業指導、3次崗位信息、1次免費職業培訓、每月1次跟蹤服務)。
(六)鼓勵用人單位吸納就業。重點企業、項目用工需求優先向登記失業人員特別是大齡失業人員推薦。對企業吸納符合條件登記失業人員的,按規定落實稅收減免、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、職業培訓補貼等政策。跟進國家部署落實穩崗返還、緩繳失業保險費、一次性擴崗補助等政策,助企紓困,穩定就業崗位。
(七)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。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并自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,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。強化零工市場建設,組織有靈活就業意愿的登記失業人員與用人主體“點對點”對接,為勞動者多渠道靈活就業提供崗位信息服務。
(八)強化困難人員援助幫扶。及時將登記失業人員中符合條件的零就業家庭、低保家庭、脫貧人口、邊緣易致貧家庭、大齡、殘疾、長期失業等人員納入就業援助范圍,制定“一人一檔”“一人一策”援助計劃,實現隨發現,隨認定,隨幫扶。
(九)做好失業人員托底保障。對通過市場化渠道難以實現就業的失業人員尤其是大齡失業人員,運用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。對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登記失業人員,符合條件的納入臨時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圍。對已就業的低保對象,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,在其家庭成員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后給予一定時間的漸退期。
(十)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。強化戶籍地、常住地就業失業管理服務責任,允許異地失業人員到居住地進行求職登記、失業登記,提供均等化基本公共就業服務,按規定落實相關扶持政策。堅決打擊對新冠肺炎康復者就業歧視行為,營造公平競爭、合理有序的就業環境,實現勞動者充分就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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